虫积论
虫由湿热郁蒸而生,观之日中有雨,则禾节生虫,其理明矣。古分九虫三尸等论,余谓自积成虫,难以定名。若盗食人之气血,得其清者,谓之灵虫,久能移害于人,即劳虫、传尸、尸疰之类是也。若采人之饮食,得其浊者,谓之物虫,久而能变异,即寸白、 蛔虫 、鱼鳖、瘕之类是也。故物虫者,多因自积而成,乃有形可验之物,治宜以有形相制相畏之药,如丸、 芜荑 、使君、 川椒 、 黄连 、苦楝之属。灵虫者,多因自虚而致,乃变化莫测之物,治宜以气类相感之药,如 桃仁 、川椒、 天灵盖 、 苏合香 、 麝香 、 朱砂 之属。外有鬼气中恶,亦灵虫之类也。因饮食虫蛭,及果中毒虫,亦物虫之类也。治宜格其物理,考其所畏以制之。又有久患劳瘵,气亢血热之人,勿用辛烈等药,大抵人面萎黄, 四肢无力 ,饮食不为肌肤,乃血气虚损,起伏作痛,聚散不定,皆有虫害,宜急攻之。若待成灵,伤残脏腑,不可救矣。服 虫药 宜前半月上半日,虫头向上时,忌妄言预泄,盖虫既有灵,能拒避汤药故也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