合药分剂料理法
古秤惟有铢两,而无分名。今则以十黍为一铢,六铢为一分、四分成一两、十六两为一斤。
虽有子谷 黍之制,从来均之已久,正尔依此用之。但古秤皆复,今南秤是也。晋秤始后汉末以来,分一斤为二斤耳,一两为二两耳。金银 丝绵 ,并与药同,无轻重矣。古方唯有仲景,而已涉今秤,若用古秤作汤,则水为殊少,故知非复秤,悉用今者尔。
方有云等分者,非分两之分,谓诸药斤两多少皆同耳。先视病之大小轻重所须,乃以意裁之。凡此之类,皆是丸散,丸散竟便依节度用之。汤酒中无等分也。
凡散药有云刀圭者,十分方寸匕之一,准如梧子大也。方寸匕者,作匕正方一寸,抄散取不落为度。钱五匕者,今五铢钱边五字者以抄之,亦令不落为度。一撮者,四刀圭也。十撮为一勺,十勺为一合。药以升分之者,谓药有虚实轻重,不得用斤两,则以升平之。药升合方寸作,上径一寸,下径六分,深八分。内散药,勿按抑之,正尔微动令平调耳。而今人分药,多不复用此。
凡丸药有云如细麻者,即今 胡麻 也,不必扁扁,但令较略大小相称耳。如黍粟亦然,以十六黍为一 大豆 也。如 大麻子 者,即 大麻 子准三细麻也。如胡豆者,今青斑豆也,以二大 麻子 准之。如小豆者,今 赤小豆 也,粒有大小,以三大麻子准之。如大豆者,以二小豆准之。如梧子者,以二大豆准之。一方寸匕散,蜜和得如梧子,准十丸为度。如弹丸及 鸡子黄 者,以十梧子准之。
〔谨案〕方寸匕散为丸如梧子,得十六丸如弹丸一枚,若 鸡子 黄者,准四十丸。今弹丸同 鸡子黄 ,此甚不等。
凡汤酒 膏药 ,旧方皆云 咀者,谓秤毕捣之如大豆者,又使吹去细末,此于事殊不允;药有易碎、难碎、多末、少末、秤两则不复均,今皆细切之,较略令如 咀者,差得无末,而粒片调和,于药力同出,无生熟也。
〔谨案〕 咀,正谓商量斟酌之,余解皆理外生情尔。
凡丸散药,亦先切细曝燥乃捣之。有各捣者,有合捣者,并随方所言。其润湿药,如 天门冬 、 干地黄 辈,皆先切曝,独捣令偏碎,更出细擘曝干。若逢阴雨,亦以微火烘之,既燥,小停冷乃捣之。
凡润湿药燥,皆大耗,当先增分两,须得屑乃秤为正。其汤酒中不须如此。
凡筛丸药,用重密绢令细,于蜜丸易成熟。若筛散草药,用轻疏绢,于酒服则不泥。其 石药 亦用细绢筛如丸者。凡筛丸散药竟,皆更合于臼中,以杵研之数百过,视其色理和同为佳。
凡汤酒膏中用诸石,皆细捣之如 粟米 。亦可以葛布筛令调,并以新绵别裹内中。其 雄黄 、朱凡煮汤,欲微火令小沸。其水数依方多少,大略二十两药,用水一斗,煮取四升,以此为率。然则利汤欲生,少水而多取; 补汤 欲熟,多水而少取。好详视之,不得令水多少。用新布两人以尺木绞之,澄去浊,纸覆令密, 温汤 勿令铛器中有 水气 ,于 热汤 上煮令暖亦好。服汤云分再服三服者,要令力热势足相及。并视人之强羸,病之轻重,以为进退增减之,不必悉依方说。
凡渍 药酒 ,皆须细切,生绢袋盛之,乃入酒密封,随寒暑日数,视其浓烈,便可漉出,不必待至酒尽也。滓可曝燥,微捣,更渍饮之;亦可作散服。
凡建中、肾沥诸 补汤 ,滓合两剂,加水煮竭饮之,亦敌一剂新药,贫人当依此用,皆应先曝令燥。
凡合膏,初以 苦酒 渍令淹浃,不用多汁,密覆勿泄。云 时者,周时也,从今旦至明旦。
亦有止一宿者。煮膏,当三上三下,以泄其焦势,令药味得出。上之使匝匝沸仍下之,下之取沸静乃上,宁欲小生。其中有 薤白 者,以两头微焦黄为候。有 白芷 、 附子 者,亦令小黄色也。猪肪皆勿令 经水 ,腊月者弥佳。绞膏亦以新布绞之。若是可服之膏,膏滓亦堪酒煮稍饮之。可摩之膏,膏滓即宜以敷病上,此盖贫野人欲兼尽其力。
凡膏中有 雄黄 、 朱砂 辈,皆别捣细研如面,须绞膏竟乃投中,以物疾搅,至于凝强,勿使沉聚在下不调也。有 水银 者,于凝膏中,研令消散。 胡粉 亦尔。
凡汤酒中用 大黄 ,不须细锉。作汤者,先水渍,令淹浃,密覆一宿。明旦煮汤,临熟乃以内中,又煮两三沸,便绞出,则力势猛,易得快利。丸散中用 大黄 ,旧皆蒸,今不须尔。
凡汤中用 麻黄 ,皆先别煮两三沸,掠去其沫,更益水如本数,乃内余药,不尔令人烦。
麻黄 皆折去节,令理通,寸斩之; 小草 、 瞿麦 五分斩之; 细辛 、 白前 三分斩之;丸散膏中则细锉也。
凡汤中用完物,皆擘破, 干枣 、 栀子 、 栝蒌子 之类是也。用细核物亦打碎, 山茱萸 、 五味 、 蕤核 、 决明 之类是也。细华子物正尔完用之, 旋复花 、 菊花 、 地肤子 、 葵子 之类是也。米、麦、豆辈,亦完用之。诸虫先微炙,亦完煮之。惟螵蛸当中破之。 生姜 、夜干皆薄切。 芒硝 、 饴糖 、 阿胶 皆须绞汤竟,内汁中,更上火两三沸,烊尽乃服之。
凡用 麦门冬 ,皆微润抽去心。 杏仁 、 桃仁汤 柔挞去皮。 巴豆 打破、剥皮、刮去心,不尔令人闷。 石苇 、 辛荑 刮去毛。 鬼箭 削取羽及皮。 藜芦 剔取根微炙。 枳实 去其核,止用皮,亦炙之。椒去实于铛器中微熬,令汗出,则有势力。 矾石 于瓦上若铁物中熬,令沸汁尽即止。 石皆 黄土 泥苞使燥,烧之半日,令势热而 解散 。 犀角 、 羚羊角 皆刮截作屑。诸齿骨并炙捣碎之。 皂荚 去皮子炙之。
凡汤、丸散,用 天雄 、 附子 、 乌头 、 乌喙 、 侧子 ,皆 灰火炮炙令微拆。削去黑皮乃秤之。
惟 姜附汤 及膏酒中生用,亦削去皮乃秤,直理破作七八片。随其大小,但削除外黑尖处令尽。
凡汤酒丸散膏中,用 半夏 皆且完。以热汤洗去上滑,手挪之,皮释随剥去,更复易汤洗令滑尽。不尔,戟人咽喉。旧方云二十许过,今六七过便足。亦可煮之,沸易水,如此三过,仍挪洗毕便讫。随其大小破为细片,乃秤以入汤。若膏酒丸散,皆须曝燥乃秤之。丸散止削上皮用之,未必皆洗也。
凡丸散用胶皆先炙,使通体沸起燥,乃可捣。有不沸处更炙之。
丸方中用蜡皆烊,投少蜜中,搅调以和药。若用熟艾,先细擘,合诸药,捣,令散,不可筛者,别捣内散中和之。
凡用蜜,皆先火上煎,掠去其沫,令色微黄,则丸经久不坏。克之多少,随蜜精粗。
凡丸散用 巴豆 、 杏仁 、 桃仁 、 葶苈 、胡麻诸有膏脂药,皆先熬黄黑,别捣令如膏。指视泯泯尔,乃以向成散;稍稍下臼中,合研捣,令消散,乃复都以轻疏绢筛度之,须尽,又内臼中,依法捣数百杵也。汤膏中用,亦有熬之者,虽生并捣破。
凡用桂、 浓朴 、 杜仲 、 秦皮 、 木兰 辈,皆削去上虚软甲错,取里有味者秤之。 茯苓 、 猪苓 ,削除黑皮; 牡丹 、 巴戟天 、 远志 、野葛等皆捶破去心; 紫菀 洗去土皆毕乃秤之; 薤白 、 葱白 除青令尽; 莽草 、 石南草 、 茵芋 、 泽兰 皆剔取叶及嫩茎去大枝; 鬼臼 、 黄连 皆除根毛; 蜀椒 去闭口者及目熬之。
凡 野狼毒 、 枳实 、 橘皮 、 半夏 、麻黄、 吴茱萸 ,皆欲得陈久者,良。其余须新精。
凡方云巴豆若干枚者,粒有大小,当先去心皮竟秤之,以一分准十六枚。 附子 、乌头若干枚者,去皮竟,以半两准一枚。枳实若干枚者,去核竟,以一分准二枚。 橘皮 一分准三枚。枣有大小,三枚准一两。云 干姜 一累者,以重一两为正。
凡方云半夏一升者,洗竟秤五两为正。蜀椒一升者,三两为正。吴 茱萸 一升者,五两为正。
菟丝子 一升,九两为正, 子一升,四两为正。 蛇床子 一升,三两半为正。 地肤 子一升,四两为正。
此其不同也。云某子一升者,其子各有虚实轻重,不可通以秤准,皆取平升为正。
凡方云用桂一尺者,削去皮毕,重半两为正。 甘草 一尺者,重二两为正,凡方云某草一束者,以重三两为正。云一把者,重二两为正。凡方云蜜一斤者,有七合。 猪膏 一斤者,有一升二合也。
上合药分剂料理法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