增易景岳补、和、攻、散、寒、热、固、因八阵小引
补方之制,补其虚也。凡气虚者,宜补其上, 人参 、黄 等是也。精虚者,宜补其下, 地黄 、 枸杞 等是也。
阳虚多寒,补而兼暖,附、桂、 干姜 之属。阴虚多热,补而兼清,天、 麦门冬 、 芍药 、 生地 之属。有气因精而虚,当补精化气,而辛燥之品非所宜。精因气而虚,当补气以生精,而清凉之类万毋用。又有阳失阴离、水衰火泛,须互相调燮。故善补阳者,必于阳中求阴,阳得阴助则生化无穷。善补阴者,必于阴中求阳,阴得阳升而泉源不竭。总而言之,以精气分阴阳,则阴阳不可离,以寒热分阴阳,则阴阳不容紊。知缓知急,知趋知避,则不惟用补,而八方之制皆可得而贯通矣。
和方之制,和其不和者也。盖病兼虚者,补而和,兼滞者行而和,兼寒者温和,兼热者凉和。和之为义大矣,大难详说,略指其当和与否。如阴虚于下, 腰酸 目暗,和以滋益,忌四苓、 通草 、 石斛 诸汤而渗。阴虚于上, 目赤 干咳 ,和以清润,忌 半夏 、 苍术 、 细辛 等物而燥。阳虚于上,睑浮膈饱,和以补, 枳壳 、 浓朴 、 木香 、 槟榔 禁用。阳虚于下,精夺视惑,和以固, 黄柏 、 知母 、栀仁、 泽泻 勿投。大便常泄意,水谷混融,以 牛膝 、 车前 、 木通 、 牵牛 载利载滑,谬矣,当和以微热。表邪虽解,谓汗过阳衰,以 五味子 、 酸枣仁 、黄 、 白术 且敛且收,早矣,当和以缓散。气结实而迷闷,和以胶以膏,及甘腻食馔,恐滞而作痛,经闭久而 发热 ,和以二冬、二地,或 黄芩 、 黄连 ,愈凝而不行。诸动者不宜再动,如胞紫睛红及崩衄,血动也。睑 弦烂及痰嗽,湿动也。胀满喘急,气动也。 遗精 盗汗 ,神动也。血动恶辛香,湿动 恶寒 苦,气动恶滞腻,神动恶散滑。凡性味之不醇,皆所当慎,其刚暴者尽在不言而喻也。诸静者不宜再静,如沉迟濡小,脉静也。神昏气怯,阳静也。肌体清冷,表静也。口腹 畏寒 ,里静也。脉静喜补益,阳静喜升生,表静喜温暖,里静喜辛热。凡品性之阴柔,皆所不欲,其苦寒者又在不问可知也。是故阳主动,以动济动,火上添油,不焦烂乎。阴主静,以静益静,雪上加霜,不战栗乎。火在上,升而益炽。水在下,降而遂亡矣。已上所论,未必尽皆中节,然大旨悉寓于斯,不能当局主和,何医之云。
寒方之制,为除热也。据古方书,咸谓 黄连 清心, 黄芩 清肺, 石斛 、芍药清脾, 龙胆草 清肝, 黄柏 清肾。今之学人皆从此,是亦胶柱法也。夫寒物均能 泻热 ,岂有泻此而不泻彼者。但当分其轻清重浊,性力微甚,与阴阳上下之热,相宜则善矣。如轻清者宜于上,枯芩、石斛、 连翘 、 花粉 之属是也。重浊者宜于下, 栀子 、黄柏、 龙胆 草、 滑石 之属是也。性力之浓者能清大热, 石膏 、 黄连 、 芦荟 、 苦参 、 山豆根 之属。性力之缓者能清微热, 元参 、 贝母 、 桔梗 、 地骨皮 之属。 大黄 、 硝石 辈,去实郁之热。 木通 、 泽泻 等,去 癃闭 之热,兼攻而用。二冬、二地、梨浆、藕汁,去阴燥之热。黄 、 白术 、 人参 、炙草,去阳虚之热,兼补而用。方书之分经投药,意正在此,然未及发明其旨耳。外如东垣升阳散火,此以表邪生热者设,不得与于斯论。
热方之制,为除寒也。寒之为病,有外来,有自生。如风邪犯于肌表,生冷伤于脾胃,阴寒中于脏腑,谓之外来,由来者渐,形见者微。都无所感,莫测其因,谓之自生。高明之士,能以二阳为根本,常忧其衰败,无妄侵伐,则自来之寒与外来之寒皆在术中。是固有热方之备,以散兼热者, 散寒 邪也,以行兼热者,行寒滞也。以补兼热者,补虚寒也。按症选方,间有不相投者,或未知宜忌耳。
如 干姜 能温中,亦能散表,呕泄无汗者宜之,多汗者忌。 肉桂 能行血,善达四肢,血滞多痛者宜之,失血者忌。
吴茱萸 暖下元, 腹痛 气凝者极妙,然莫妙于南沉。 肉豆蔻 温脾肾,飧泄滑利者最奇,终不奇于硫磺。 胡椒 温胃和中,其类近于 荜茇 。 丁香 止呕行气,其暖近乎 砂仁 。故纸性降善闭,能纳气定喘,止滞浊泄泻, 气短 而怯者忌用。
附子 性走不守,能救急回阳,无处不到,非甘与润剂相济,太猛。再则气虚症用香窜,见血症用辛味,皆不利之概也。虽然以热治寒,阴阳相制,不嫌纯一。若真寒者,略涉清凉便觉相妨,且宜急早图,维以望挽回。必待势不得已,尽热投之,恐阴气直中,元阳潜脱,死灰不可复燃矣。比医每以假热为真火,并前论俱不讲究,没字之碑利如匕首,不知杀人多少。
攻方之制,攻其实也。凡攻气者攻其聚,攻血者攻其瘀,攻积者攻其坚,攻痰者攻其急。火邪正盛,攻之未及,可以再进。攻之果当,不必杂补,盖杂补便相牵制。再进则火势乃衰。若病在阳攻阴,在阴攻阳,在表攻里,在腑攻脏,虚则实攻,真作假攻,此自撤藩屏,引贼入寇,谓之妄攻。妄攻者必先脱元,元脱不悟,死无日矣。
是故攻之一字,仁人所深忌,正恐其成之难,而败之易耳。至如虚中有实,实中有虚,此又当酌其权宜,不在攻上则古。
散方之制,散表邪也。如 麻黄 、 羌活 ,峻散者也。 菊花 、 紫苏 , 平散 者也。 细辛 、 桂枝 、 生姜 , 温散 者也。 防风 、 荆芥 、 薄荷 ,凉散者也。 苍术 、 独活 能走经,去湿而散。 橘红 、 前胡 能清气化痰而散。凡邪浅者忌峻,热多者忌温,气弱寒怯者忌凉平。热渴烦躁,寒热往来,喜 柴胡 、甘葛,而 呕吐 泄泻者忌。寒邪在上,宜 附子 、芎 ,而 内热 炎升者忌。如此之类,进退无常,要在运用者转变入彀耳。若夫以平兼清,自成温散,以平兼暖,亦可温经。宜温者散之以热,宜凉者散之以寒,当于各阵求之,不可刻舟于此。
固方之制,固其泄也。如久咳为喘,气泄于上者,宜固肺。久遗成淋,精脱于下者,宜固肾。小水不禁固其膀胱,大便不禁固其肠胃。汗泄不止于 皮毛 固之,血泄不住于荣卫固之。泪流须固乙癸,眵流须固土金。因寒而泄者以热固,因热而泄者以寒固。然虚者可固,实者不可固,久者可固,暴者不可固。当固不固,溪流有时而涸,不当固而固,曲突终始然薪也。故录固方,以固不固。
因方之制,因其相因为病,而可因药而治也。如疔疽之毒可拔也,独不可施之疮痍。蛇口之患可解也,一定可愈其蜂尾。汤火糜烂肌肤,瘢可没也,刀枪仍效。木石损伤肌骨,断可续也,跌打无分。阳明之 升麻 ,未有不走太阳、少阳,少阳之 柴胡 ,未有不入太阳、阳明,观仲景 麻黄汤 可得其意。夫 麻黄 性极峻利,太阳经阴邪在表,寒毒既深,非此不达,设与之治,阳明、少阳亦寒无不散。第恐性力太过,反伤元气,又不若 升麻 、柴胡,故复有二方之制。非谓某经必须某药,万不可移易者也。由此推之,凡病之相因者皆可相因而药,此阵之不必有也。
而曰方以立法,法以制宜,无因那得有悟,此阵之不可无也。以不无之方,备必宜有之阵,而治因其所因之病,是病为因,药宜为因也。因固可自为政殿于八阵,允服舆情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