泄泻(十三)
发热 与见点并回后五六日之间作泻者,是 泻火 毒不泻元气也,切勿止之,《经》云∶毒以泻松,痛以利减,回后泻至八九日外当用 四苓散 加 升麻 、 槐花 、 桔梗 、 柴胡 、 栀子 、 黄连 、 车前 、 六一散 、 杏仁 、条芩、豆根、 栝蒌仁 ,切勿用 白术 、 木香 健脾等药。泻出之物如 鸡卵 臭者,伤食也。宜用 山楂 、 麦芽 、 槟榔 、川朴等味以消食积。
《经》云∶泄泻者,邪入于大肠,原进原出者,邪热不化谷也。盖因火性沸腾,不暇分消,故其出也。
泄泻大作,一切寒凉清解之药在所禁忌,然非所以概治热毒下痢之 症也。热毒太甚,其毒不能尽行肌表;势必至于壅滑凝滞,所幸内实不受邪,侵注于大肠,大肠为传送之官,不至毒害迫于其中,频频下痢,虽与泄泻相似,而实不同。此之泻者滑而不禁,彼则坚而闭塞,此之泻者溏而不实,彼则凝结如胶漆。有纯下清水,或秽气不甚,或便塞难出,或 腹痛 烦躁不宁,重用芩连以清其火,稍加 大黄 以攻毒而痢自止矣。若以泄泻治之,则左矣。《经》云∶热毒冲肠便自频,喜肠传送毒难侵。频频欲解仍难塞,误认 脾虚 终内攻,久泻者饮食内停中气阻,转运失职脾困苦,纵然顺症亦淹迟,内伤消积止泻吐,热退便塞须加 升麻 ,一提而大 小便 自顺矣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