火邪者,谓其不当用火而用之,故谓之火邪。凡
伤寒
汗不出,服发汗药至于再三而汗不行,此津液内涸也,其证故危。若寻常
汗证
,药未至切而汗不行,遽以火迫于床榻之下,劫夺取汗,炎气熏灼,热邪交并,变为惊狂等证。实者,则烦躁不已,虚者,真阳脱亡,当量其虚实而
解散
之。太阳汗下,心下痞,表里俱虚,复加烧刺,胸烦面青肤 者难治,色黄手足温者可治。太阳
中风
,以火劫之,因火热两阳相结,熏灼
发热
于外,身必发黄,热搏于内,则
小便
难。火热大甚,则手足躁扰,循衣摸床,为难治。小便利者,火气未剧,尚可治也。
【
凉血
】太阳病,以火熏之,不得汗发,燥不解,必下清血,必为火邪,
犀角地黄汤
。
【发汗】脉浮,宜以汗解。用火炙之,邪无从出,病从腰以下必重而痹,名为火逆,
麻黄
杏子
薏苡
甘草汤
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