治火药论

君火者, 心火 也。可以湿伏,可以水灭,可以直折,惟 黄连 之属,可以制之。相火者,龙火也,不可以水折之。当从其性而伏之,惟 黄柏 之属可以降之。噫! 泻火 之法,岂止如此?虚实多端,不可不察。以脏气司之,如 黄连 泻心火, 黄芩肺火芍药 泻脾火, 石膏胃火柴胡肝火知母 泻肾火,此皆苦寒之味能泻有余之火。苦饮食劳倦,内伤九气,与火不两立,为阳虚之病,以甘温之剂除之,如黄 、 人参甘草 之属。若阴微阳强,相火炽盛,以乘阴位,为 血虚 之病,以甘寒之剂降之,如 当归地黄 之属。若心火亢极,郁热内实,为阳强之病,以咸冷之剂折之,如 大黄朴硝 之属。若肾水受伤,真阴失守,无根之火,为阴虚之病,以壮水之剂制之,如 生地黄玄参 之属。若有肾命门火衰,为阳脱之病,以温热之剂济之,如 附子干姜 之属。

若胃虚过食冷物,抑遏阳气于脾土,为火郁之病,以升散之剂发之,如 升麻干葛柴胡防风 之属。不明诸此类,而求火之为病,施治何所据根据?故于诸经集略其说,以备处方之甩,庶免实实虚虚之祸也。